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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查重检测及处理办法

时间:2020-04-15 18:09 作者:商学院 编辑:商学院 阅读: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本科生学术道德建设,规范本科生学术行为,提高毕业论文质量,依据教育部第34号令《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检测对象

以论文形式作为毕业创作成果的我院普通本科生,在毕业答辩之前,每位学生的毕业论文均须进行论文查重检测。

二、检测要求

1.我院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进行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测工作。

2.论文格式应符合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要求,以word文档形式提交论文电子版,每篇论文电子版文件名格式统一设定为“学号_姓名_毕业论文(设计)名称.doc”。

3.指导教师和学生需确认毕业论文电子版与纸质版的一致性,并对所提交毕业论文的真实性负责。

三、结果认定及处理

结果类别 检测结果 性质初步认定(最终检测结果)

A R<25% 通过检测

B 25%≤R<70% 疑似有抄袭行为

C R≥70% 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注: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R取以2016年4月17日之前检测结果为准。

1.依据论文查重检测结果类别,分别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A类:查重检测通过,是否需要修改由指导教师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决定。

B类:查重检测未通过,文字复制比在25%~70%之间的学生(B类),不允许参加第一次答辩,通知学生本人按要求进行修改,修改后须进行复检,复检后的文字复制比不大于25%者,由指导老师和我院指定的另外一位审阅人进行审核,确认无抄袭行为后,方可参加第二次的毕业设计(论文)评审和答辩,且最终成绩不能评为良好及以上等级。复检仍大于25%者,则按检测结果类别为C类进行处理。

C类:查重检测未通过,学生不得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毕业论文答辩,成绩按“不及格”处理。应另选题目进行毕业论文,并随下一届学生进行毕业论文查重检测及答辩,或直接按结业处理。

2.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其文字复制比须在20%以下。

3.若学生或指导教师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的,院系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应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得出结论。

4、学生负责保证定稿的毕业论文(设计)和提交检测电子文档的一致性,任何为了对付检测系统,对电子文档所进行的非正常修改和处理的行为均视为作弊,违者取消答辩资格并由系进行处理。各系应加强教育力度,端正学术思想,讲清正确撰写论文(设计)的方法,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严格审核把关,避免出现抄袭现象。

5.我院在检测完成后,将系统生成的检测报告反馈给指导教师和学生,其结果作为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的参考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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