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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学院教育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时间:2014-03-05 15:52 编辑:商学院 阅读: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根据《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国发【1999】4号文件批转的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健全督导机构,完善督导制度”和教育部教高【2005】1号文件的有关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条例。

    具体相关文件请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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