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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团总支获“五四红旗团总支”荣誉称号 商学院学生合唱团在“五四大合唱”比赛中获一等奖

时间:2016-05-06 09:14 编辑:商学院 阅读: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暨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继承优良革命传统,培养团结协作精神,丰富校园文化,53日晚六点,新乡学院“五四”表彰大会暨“纪念建党九十五周年”、“红军长征胜利八十周年”五四大合唱比赛于在博雅广场举行。党委书记丁庭选,校长刘兴友,党委副书记陈贞忠,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阎宏斌,副校长刘翔、杨士斌、陈业宏,纪委书记贺杰及相关部门和各院系领导出席了本次表彰大会。表彰大会由团委书记苏辉主持。副校长刘翔首先宣读了《关于表彰2015-2016学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表彰五四红旗团总支、五好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四项荣誉。其中,商学院团总支以优异的工作成绩获得了2015-2016学年“五四红旗团总支”荣誉称号。

 

 

表彰大会结束后,大合唱比赛拉开序幕。合唱比赛围绕主题共分《解放战争》、《新中国成立》、《改革开放》、《新世纪中国梦》四个篇章。商学院的参赛曲目是《美丽中国进行曲》,在张仕天同学的精彩指挥下,学生们以饱满的精神面貌、高涨的热情、宏亮美妙的歌声,抒发了爱国情怀,唱响了热血青春,歌声或婉转、或激扬、或振奋、或高亢,将气氛推向了高潮。最终,商学院学生合唱团荣获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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